强调企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是必要的,更要在发行定价、规模、发行费用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提高金源的配置效率、遏制寻租腐败,使注册制的发行审核规范、有序,让注册制的可借鉴可复制成为可能,不给市场带来非理性的波动。为此,小编提出以下建议:
1.注册制审核的关键是从严审核。除了审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外,还应坚持把好四关:一是行业准入关。科技创新的企业必须名副其实,不能让一些名不副实的企业坑蒙拐骗混入科创板,切实把有限的宝贵的金源配置给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服务国家的高质量发展战略。二是发行定价关。实行公平原则下的市场化定价,这个原则就是:业绩必须真实,发行价格必须与业绩、能力相符,发行人应当作出承诺,低于发行价格不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三是规模关。严格审核企业项目的资金需求,对真正先导型的行业骨干型的科技创新类企业,额度可以适度放宽,严禁狮子大开口圈钱浪费宝贵的金源。四是发行费用关。实行注册制,合乎条件的企业上市更加便捷,不必要的攻关费用大幅减少,应当大幅度降低发行费用,把遏制寻租腐败、落实解决企业难、贵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把发展速度和市场可承受程度**地结合起来。随着注册制的实行和逐步规范,今后合乎上市条件的企业发行上市应该是更便捷,发行价格更合乎企业实际价值,规模更科学,发行费用更合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发行上市可以一哄而上,监管部门应当把发展速度和市场可接受程度**结合起来,科学把握发行节奏,使注册制的发行审核上市规范有序,减少市场的非正常波动,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3.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委履职的监督。一方面对上市审核**是否认真履职审核进行监督,对上市委委员是否公平公正、廉洁自律进行监督,对欺诈上市负有审核责任的应进行终身追责;另一方面,把好准予不准予注册的后一道关,发现类似恒安嘉新公司那样即使已经经过上市委审核而又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否决,不予注册,严格把好市场的入口关。